疫情期韩国政府规定外国入境人员需实施14日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但因重要商务目的或因人道主义事由需紧急入境韩国的情况,可申请免除隔离。
下面介绍下韩国商务签证入境免隔离政策
○免隔离条件:
需要在同一个国家完成疫苗 (获世卫组织(WHO)紧急使用认证)全部接种剂次两周后,入境韩国人员。
例如:第二剂次接种日期为2021年8月1日,则8月16日起可入境。
列入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清单的疫苗:辉瑞(Pfizer)、杨森(Janssen)、莫德纳(Moderna)、阿斯利康(AstraZeneca)、 科维希尔德(Covishield-牛津阿斯利康印度血清研究所)、国药(北京生物 )、科兴中维 注射液成分相同而包装外观不同的由长春、兰州、成都和上海生物生产的均予认可。
○申请流程:
●企业人士出入境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将申请书汇总受理,然后分送给相关部门。
●产业部,中企部在审查结束后,将把申请书发送至预入境免隔离对象。(可直接或通过邮件领取)
●除产业部,中企部以外的相关部门在审查结束之后,将把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登记至外交部领事民愿24(在外国民民愿门户网站)。在外使领馆将参考相关部门的名单之后,向预入境免隔离对象签发免隔离证书。(可至驻外使领馆直接领取或通过邮件领取)
※ 紧急申请人可通过事先与相关部门协调的方式,让相关部门直接接受并审查。
○相关部门及负责领域
● 产业部(主要的制造业及领军企业),文化部(文化,体育),农林部(农林,畜产,食品),
● 国土部(建设,交通),海洋水产部(水产,海运),金融委(金融),中小风险企业部(中小企业),
● 教育部(企业教育机构合作),科学技术部(IT情报通信,基础科学),福祉部(保健,医疗,领养),
● 食药厅(食品安全,医疗器械,医药品),防御事业厅(防御产业),广播通信委员会(广播)
所属领域及部门不明确的情况,统一递交至产业部审核材料,可在必要时与相关所属部门共同探讨
○ 审查基准
- 事业重要性,紧急性,不可避免性,流行病学危险性等。
○ 准备材料(免隔离申请人(产业部·中企部以外相关部门的审查者) → 驻外使领馆 签发免隔离书时)
●免隔离申请人护照及有效签证
● 免隔离申请书(包括填写活动·防疫计划)
※ 申请免隔离提交材料须与向相关部门提交的材料一致(内容不可更改,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但, 已在国外接种疫苗者无需提交行程·防疫计划表
● 免隔离同意书
● 免隔离申请人在韩国滞留地的证明材料(酒店预约订单等)
● 其他驻外使领馆所需材料等
○有效期限
〈境外接种完成者〉自签发日起1个月内入境韩国有效
※例:免隔离书的签发日期为2021.8.1的情况,2021.9.2(00:00)之后入境时免隔离证书失效。
○防疫要求:
实施3次核酸检测
●出发日前72小时内开具的PCR检测阴性证明须在入境时出示
●入境后第1天和第6至7天分别进行1次检测
○入境要求:
●入境韩国时,须带4张免隔离确认书
① 入境后至离境前需本人携带;② 提交至检疫台;③ 提交至入境审查台;④提交至临时生活设施
●(入境时) 须提交以出发日为基准72小时内签发的PCR阴性确认书
如果携带没有更新过的免隔离书入境时可能会被拒绝免隔离或拒绝入境。
● 已签发的免隔离书只使用1次,不可重复使用. 另外, 入境时不携带免隔离书打印本,只出示免隔离书PDF版或要求检疫台打印时,免隔离书无效,请务必携带打印本。
○其他要求
●持免隔离书的已经在境外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可在诊断检查之后回家居家隔离,不属于完成接种疫苗的持免隔离书者须在诊断检查之后,在设施处等待至结果通报为止
●(入境6-7天之内)在住址所在的保健所,以及保健所运营的(临时)筛查诊所进行诊断检查*,并在审查部门提交结果,未提交时,免隔离效力终止,直接实行隔离措施。*在除费用国费支援保健所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诊断检查将不予认可
●使持免除隔离确认书入境,也要以确认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下载自我诊断APP及自我检测(咨询中心电话每日一次)这三项为条件才能免除隔离。
●免隔离人员的核酸检测原则上应该要前往临时隔离点进行(最长需要两天一夜), 但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在机场内进行检测(最长8个小时,再次检测需要16个小时以上)。虽然可以在机场进行检测,但被认为会影响机场检疫
● 访问日期和免隔离期间等内容有改变,并且与免隔离书上写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必须得重新签发免隔离书。